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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

非原创 发布时间:2020-08-13 浏览量:0

  根据我国新《婚姻法》的相关规定,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就有区别了,虽然无论写哪一方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,但是,新《婚姻法》出台以后,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可以不通过另一方将房屋的产权进行变更转移,另一方无权向善意的第三人追回房屋,只能要求另一方返还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款。


 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,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,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;


 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
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可按照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

  因此,婚后买房的夫妻共同财产,最好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,这样,就不会出现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转让的情况了。


  法律依据:


  《婚姻法》


 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


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;(二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
 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婚姻法》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


 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。


  当事人结婚后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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