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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妹抢走父母所有财产,其他兄姐怎么办?

作者:怀向阳律师 发布时间:2021-03-02 浏览量:0

《律师帮帮忙》是一档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的法律咨询服务节目,围绕老百姓生活中实际的法律困扰,邀请嘉宾律师从法律角度对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,为当事人答疑解惑,让观众轻松地明理知法。怀向阳律师作为常驻嘉宾律师参与了多期节目录制。

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,以下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。)

 

【案情简介】

父亲老李于2018.12.5去世,母亲于2020.1.30去世,李老大于2001年去世,老大媳妇于2017年去世,老李与其妻子的法定继承人包括:李老大儿子李老二、李老三和李小妹,李小妹抢走所有家产,其他兄姐欲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【律师分析】

怀向阳律师对本案进行以下分析:

一、先确定遗产范围(通过法院调查取证)

已掌握的财产线索:

1.拆迁补偿款25.5万元。

父亲为被拆迁人,被安置人口为父母和小妹,其中包含小妹的份额,补偿利益由三人共同享有。

要想对父母的拆迁利益进行分割,要先清楚两点。

第一,要知道拆迁补偿都给了什么。要去拆迁单位调取当时的拆迁档案,搞清楚房屋拆迁除了25万元的安置补偿款是否还给了其他的?如果时间过于久远,可以去档案局查底档。由于小妹的女儿在拆迁以后获得了一套房屋,可以合理怀疑此套房屋是当时的安置内容之一。第二,搞清楚拆迁补偿内容后,对于父母的拆迁利益,应该通过析产,确定父母和小妹的各自份额,才能将属于其他兄弟姐妹的部分进行遗产分割。

2.卖房款125万元。

对于父母房屋的出售要看父母是否委托了小妹。若父母委托小妹对房屋进行出售,并以合理价格进行受让,买卖合同即为生效。生效后来看125万卖房款打到谁的账户,若在小妹账户,可以要求返还。

3.父亲出资购买,在小妹名下的车。

此车是否能作为父母遗产继承,要看买车时父亲的意思表示,是借钱给小妹买车,或是赠予小妹车辆,还是用小妹的号自己买车。这要综合证据,来定性,再决定钱款是否返还,返还多少。

4.存款50多万元。

5.抚恤金和丧葬费。

抚恤金和丧葬费不是遗产,而是对与死者亲属的精神性抚慰与物质性帮助。一般参照继承法分割,法定继承,综合考虑亲疏远近,赡养照顾。丧葬费用途是特定的,有剩余的话,一般也是参照继承法。

二、确定继承人身份及去世的先后顺序。

大儿子先去世。随后父亲去世,最后母亲去世,继承顺序,是父母同大儿子的媳妇、孩子一同继承大儿子的遗产,虽后,父亲去世后,父亲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作为父亲遗产,由母亲,各个子女,及大儿子的继承权人继承,在这里大儿子的继承人是代位继承。最后母亲去世,由所有子女和大儿子的继承人继承。

三、再看有无遗嘱。

1.继承的优先顺序,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。

2.可以拿着死亡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去中华遗嘱库查询,也可以直接提起法定继承之诉,主张存在遗嘱一方,必然提供遗嘱。

3.然后在确定遗嘱真伪,是否有效。比如这个案子中母亲的精神认知状态可以去医院查询,如果说病例中记载已经患有严重的老年性脑改变,可以认定遗嘱无效。

 

【律师建议】

建议当事人可以尽早提起诉讼,准备好父母,大哥的死亡证明、亲属关系证后,其他继承人可以析产继承为由起诉小妹。

立案以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,将父母的遗产查询清楚,然后再进行析产继承,从而保障自己能够继承应继承的遗产份额。

   

【法律依据】

   《民法典.继承编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,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。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。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、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。

  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解除后,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

  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,除有约定的以外,如果分割遗产,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,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。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,遗产分割时,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。

    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、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,遗嘱的这部分,应认定无效。

 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
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。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

 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民商二部主任律师怀向阳,专注婚姻家事领域,以上内容是有关“《小妹抢走父母所有财产,其他兄姐怎么办?》的介绍,如您还有问题或者需要法律服务,可以联系我或者与我面谈,我都将会为您详细解答,希望能帮助到您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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