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所在的位置: 法律快车 > 北京律师 > 怀向阳律师主页 > 律师文集 > 文集详情
律师信息

法律认可的房产继承流程详解

非原创 发布时间:2023-11-28 浏览量:0

  一、法律认可的房产继承流程详解

  房产继承的流程:继承人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,办理死亡证明;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;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。

  二、房屋继承应该注意哪些法律细节

  1.法律快车提醒您,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,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,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,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。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。

  2.若房改房、经济适用房继承,还需提供《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》、《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》(收件窗口领取);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。

  3.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,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。

  4.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;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。

  5.若继承人未成年,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三、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

  1.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;

  2.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(例如,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;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;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;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);

  3.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(例如户口簿、婚姻证明、收养证明、出生医学证明,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、居委会、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,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);

  4.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;(第1-4项,是必备的材料)

  5.放弃继承的,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,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,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;

  6.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,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;

  7.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,提交书面约定协议。


怀向阳律师

怀向阳律师

服务地区: 全国

服务时间:08:00-23:00

律所机构: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

199-1039-2975

在线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