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向阳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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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拆迁后的补偿款,帮助当事人成功获得大部分款项
作者:怀向阳律师 发布时间:2022-03-30 浏览量:0
案情简介
原告刘某1与被告刘某2、刘某3分家析产纠纷一案,本案中刘某2系刘某1之子,刘某3系刘某2之女,刘某1孙女。2019年12月10日,刘某1作为涉案房屋的被拆迁人,委托案外人薛某与拆迁单位签订了《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协议》。原告刘某1委托怀向阳律师、高敏律师,刘某1希望分割位于北京市平谷区房屋的拆迁补偿款1 935 382元。
办理经过
利害关系人均认可涉案房屋系刘某1翻建,刘某1亦提交了相应证据,又无其他相反证据予以推翻,故法院认定涉案房屋重置成新价款与装修、设备及附属物补偿款归刘某1个人所有。
案件结果
法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》的规定,判决刘某1享有北京市平谷区房屋拆迁补偿款共计1 213 754.5元。